台灣房價確實太貴,都會區的住宅價格絕非基層人民所能想像,剛出社會的年輕人更不可能買得起房子。看來這很沒有居住正義,所以一直成為人民對政府的不滿之處。
然而居住正義只能靠大量興建「社會住宅」來實現,不能以強迫屋主賤價出售為手段。
館長陳之漢坐擁豪宅,卻有「悲天憫人」之心,要求蔡政府實現居住正義。我去找他的相關影片來看,只看到他充滿情緒的發言,例如說政府官員都在炒房,平均地權法案沒有用;這類毫無根據的偏見,他也譙得很大聲,活像潑漢罵街,弄錯了方向。
我想問他:你希望達到的居住正義的標準為何?
A.也許他們主張的是,既有房屋的價格只能跌,不能漲。可是當網友希望他將來賣屋時以原價(購入價)售出,他卻氣噗噗,說與居住正義無關。那麼只要求別人的房子跌價,不准自己的原價賣出,算是哪門子正義呢?
B.也許他們主張任何人在工作地區應該買得起房子,在台北工作就該有台北的房子,在板橋工作就應能買到板橋的房子,以此類推,這樣才叫居住正義。
那麼問題又來了:
1.假設當地房價現在一戶三千萬,如何讓月薪3~4萬的年輕人買得起呢?
2.由政府下令屋主一律打折出售嗎?如果可以,那要打幾折才算正義呢?如果不行,政府沒權力這麼做,那該怎麼做呢?
3.由政府下令預售屋只能訂為一戶400萬嗎?那建商賠錢由誰來補償呢?
4.如果屋主和建商因此不願出售、投資,那年輕人去哪裡買房子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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館長及藍白粉其實都知道,打房不可能打到人人都買得起房子,但他們就為了挺柯文哲當總統,故意拿居住正義來攻擊民進黨。
他們一定也知道,就算柯布林王當選,做滿四年,都會區的房價也不會大跌,更不可能跌到打對折,除非柯黨把台灣搞到一窮二白,經濟崩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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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告訴館長,「正義」不是你說的算,而是有一定社會原則,那就是不能犯法和傷害人權。(人權如財產權、生命權、身體自主權、人格權、自由權等等)。任何被視為「不正義」的情狀,都是因為侵犯了人權和法律。古代會讓人「路見不平,拔刀相助」的事,如欺壓良民、強搶民女、強佔民宅、貪污索賄、殺人越貨、謀財害命等等,都是傷害了人權和法律。
如果政府像中共對地主階級抄家充公,強迫屋主打折出售,那是違反人權中的財產權,不是正義!所以館長拒絕豪宅以原價出售是合理,但要求公權力去強迫別人蒙受損失,那就不是正義了!
我認為房價高低不是居住正義的問題,帝寶一戶以億計,只要買者認為值得划算,就不能說太貴而不正義。同理,一個便當賣250元,只要買者心甘情願,不能因為買不起的人嫌太貴就變成不正義。
居住正義是「居住權」的問題,也就是「住者有其屋」,每個人都有房子居住的權利。
要滿足人民的居住權,又不能用強迫手段讓別人的房子打五折,唯一方法就是大量蓋「社會住宅」。
像新加坡從1927年英國殖民時代開始蓋「組屋」,讓人民以比市價便宜四成到六成的價格,承租或購買。1960年之後,以五年一期蓋五萬間的速度,到1995年達到88%,花了至少35年才完成住者有其屋的目標。【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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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進黨是台灣最先主張興建社會住宅的政黨,當初柯市府蓋社宅,也是民進黨幕僚的大力推動。蔡英文上台後,成立「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」,找錢找地努力興建,地方不蓋就中央蓋。
連我故鄉嘉義市,市長沒興趣,就國家住都中心自己來,在西區推出2案社宅「友忠好室」、「博愛安居」,共興建345戶,預計在2025年完工。
台灣要實現居住正義,只有一條路就是大量興建社會住宅。而大量蓋社宅,只有民進黨願意做,願意排除萬難去做。換其它黨來,不是擺爛,就是半途而廢。
要實現居住正義,人民一定要支持民進黨,並且組織「促進會」協助政府排除干擾,才能快速地把社宅蓋好蓋滿。
不積極協助政府加速興建社宅,而只會在一旁打嘴泡,怨天怨地,還想把最重視社宅的民進黨拉下來,那居住正義到館長往生了也無法實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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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註】新加坡的國民住宅: 社會主義的實踐
https://www.ncscre.nccu.edu.tw/sites/default/files/2011_6-6.pdf
2023.7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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