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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進黨爆出部門主管對性騷案處理不當的問題,我是很生氣,20182022戰力那麼差,任由藍白網民洗風向,結果是分心去搞性騷擾,真不像話。還好賴清德主席處置明快,迅速道歉、懲處、補救、清除臭蟲,立下未來處理的標竿。

釜底抽薪之計,黨中央應該禁止黨部同事之間的追求行為,立下嚴格規約,犯者即開除,才能讓陽性動物知所控制。

辦公室是辦公的地方,同事是共同辦理公事的人員,不是給你去追求戀愛的場所。在辦公場域有愛慕對象,容易以私害公,例如會分心分神去注意愛慕對象,造成戰力和效率的大幅減弱,更容易發生性騷擾問題。

公約如下:

1.黨部人員嚴禁追求同事行為,不論上班或下班期間,都不能進行任何追求動作。唯夫妻檔、論及婚嫁、或公開戀情者例外。

2.同事之間進行書信或通話,不論上、下班,皆應為公務需要,不准寫情書,或去電邀約私會。一旦遭同事檢舉有上述追求行為,初犯記大過一支、罰款一萬,再犯即開除。例外如第一條。(按:若兩情相悅,自是不會檢舉,也不會受懲)。

3.黨部人員應遵守「男女授受不親」、「保持安全距離」的原則,不得過度親近,一旦發生不當或沒必要的接觸,初犯記大過一支,罰款一萬,再犯即開除。例外如第一條。

4.任何人認為自己被同事性騷擾,或其它違反「性平三法」的傷害,應向秘書長報告,並立即組織「調查委員會」(外聘人員須超過半數),調查結果屬實,則犯者開除;未成立則既往不究。未成立卻心懷芥蒂者,以抽籤方式決定何人調離原單位。

5.黨部人員遭受外人性騷擾者,應告知上司及秘書長,由黨部出面協助提告,並支援黨內律師,承辦者一個月內應提交完整報告(含輔導記錄、補救措施、心理師建議書,後續追蹤項目)。當事人若堅決不願提告,承辦者也應提交如上之完整報告。

民進黨爆出的性騷案,當事者都不提告,我身為老男人,實在不懂。

「性平三法」從2004年通過,至今快二十年了,台灣人越來越勇於申訴;以性騷擾申訴案來說,衛福部保護司統計2016年約700件,到去年2022年增加到2000件。這是指申訴案,不是實際發生數,證明受害人更願意走法定程序,為自己討公道。

性騷擾案件成立、不成立的比例約4:1。勝率這麼高,提告是找公道的最佳方法,就算結果是不成立,也是一種「拒絕對方」的強烈表態——我就不喜歡你,你再窮追不捨,依性騷防治法和跟騷法,我真的會告你。在此強烈表態下,也可以要求上司訓斥對方,限制其行為。

也許受害者當初隱忍的是為了顧全大局,怕像「人選之人」說的害黨被罵是「狗搔黨」。其實沒有那麼嚴重,因為性騷犯是個人問題,不是全黨的問題,一旦發生,黨可以表現嚴加處置的態度,反而讓形象更好。像爆出的案例,當初隱忍,或被壓下,事後再來發文討公道,反而讓黨招來包庇的惡名。

再者,有人怕公開會為未來招來麻煩,其實想太多了,畢竟性平案件都是保障受害者私密,不會成為眾目所矚的對象。而且受害者以年輕人居多,年輕有豐富的歲月當資本,人是善忘的,未來不會有人惦記妳,故意找你麻煩的。相反的,事過境遷再來網路公審討公道,反而讓自己成了焦點人物,增加無謂的麻煩。

反正,有「性平三法」做靠山,認為被性騷擾,就一定要提出告訴,為黨為己而隱忍絕不是好辦法。我不相信,滿肚子委曲,勉強大事化無,最後會心平氣和。一句話:

不爽就告,告就對了,告贏了就爽,沒告贏再來想辦法。

2023.6.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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