統派說編歷史要根據中華民國憲法,已是用政治去介入歷史撰述的大笑話,不僅不可行,也違反專業。人一藍就腦殘,還派出像王炳忠這弱智的咖肖,東拉西扯,為了證成自己笑話的正當性,竟把蔡英文的「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,依循普遍民意,持續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。」【註】也拿來當理由,根本是張飛打岳飛,余政憲打賴憲政,愛因斯坦打伯恩斯坦。

 

  愛因斯坦是科學家,伯恩斯坦是指揮家,可以拿相對論要求指揮家怎麼詮釋音樂嗎?可以用伯式指揮法來解釋相對論的奧義嗎?更何況蔡英文所謂「在現行憲政體制下」,是針對維持兩岸和平現狀而言,干歷史的編寫什麼屁事啊!

 

  如果「憲法」可以無限上綱,那王炳忠喝飲料之前,是不是該先拿憲法來看,嗯!憲法告訴我可以喝香吉士,所以今天買香吉士來喝吧!東拉西扯,亂七八糟,牽強附會,這位政大研究生,比朱震等高中生還不如。

 

  不過我也發現,民進黨員面對統派拿「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」來做文章時,似乎不知如何反駁,以致任由跳梁小丑搬弄是非。可能民進黨人士對「中華民國憲法」非常礙拗,能不談就不談,以致未盡為主席辯護之責。

 

  其實蔡英文很聰明,為了避免陷入統獨之爭,藍綠對立的戰況,她不吝講出中華民國,又宣稱將會「依憲」施政。但她不是說「憲法架構」,而是說「憲政體制」,也避開了「一中」的嫌疑。

 

  「憲法」」指憲法條文;「憲政」指行憲的現況(還包括相關憲政釋文、法官判決以及政府與人民的相關運用),二者是不一樣的概念。

 

  比較一下,如果小英講的是「憲法架構」,那很容易被解釋為接受「一中」,畢竟依現行憲法的條文,有著「中華民國等於中國」的餘影。反之,她講的是「憲政體制」,即憲法在台灣實施的政治形式與運作,如此一來,就有提到「憲」,但沒有「一中」問題。

 

  簡單講,所謂中華民國憲法之實施(憲政),只在台灣,完全不及中國,因此「現行憲政體制下」的意思,便是以在台灣實施的「在台憲政」為原則,而非依據一中憲法。

 

  所以下次如果統派拿小英說法做文章,說什麼她也同意一個中國,或者同意遵照憲法的一中架構,民進黨人該反駁道:「小英講的是現行憲政體制,即憲法在台灣實施的現狀,不是同意什麼憲法的大中國架構。「憲政」和「憲法」是不同概念,你們統派連實務和虛文都分不清,有夠奧塞的」。

 

  如果統派說:「憲政要依循憲法,憲法一中,憲政也是一中。」民進黨就回應說:「憲政要一中,也要先反攻大陸,消滅共匪啊,否則只在台灣施用的憲法,如何憲政達到一中呢?我們憲法可以規範習近平的中共政府嗎?

 

  總之,小英講的是「在現行憲政體制下」,不是「在憲法架構下」,她主張的是現實及務實,不是像統派拿「虛文」來在幻想什麼「中華民國=中國」。

 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: 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focus/paper/886655

 

2015.8.2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台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