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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法官判定民法排除同性婚姻是違憲的,真的英明,可以喊萬歲,足以證明台灣民主又一次大進步,連最保守的司法老古董都開竅了!

  台灣以人權立國,在此原則下,同性婚姻本來就該承認,既不影響傳統婚姻,又能給同性戀幸福快樂,保障其應有權益,就算天要下雨,地牛要翻身,都應該修民法給予合法化。

  蔡總統本來是支持婚姻平權的,但因為黨內有異聲,有些支持者(如長老教會)反對,只好放慢步伐,先溝通再前進。這回釋憲結果,等於幫小英解套,讓反對的聲音失去正當性,可以大步修法向前了。

  大法官既然判定民法相關條文違憲,這些條文當然得修改,因此未來不用另闢蹊徑,直接針對民法動手術,將已出委員會的尤美女案送去三讀,又準又快,才是聰明的。

  白賊義本來說同婚讓他「毛骨悚然」,強烈反對,但今天釋憲一出,他馬上白海豚大轉彎,貼彩虹圖,說「會幸福吧」,不愧台灣最滑頭的老奸。也好,只要中國黨不惡意杯葛,快則臨時會,慢則下會期,就會有完美的結果了。

  連同婚這種極其爭議的問題,15位大法官都有12位贊成違憲(另2人反對,1人迴避),可見台灣司法也頗為先進,不會囿於傳統忌諱,司法改革也頗有希望

  此案一出,那些想針對不當黨產條例、年金改革提出釋憲的反動分子,大概也會三思吧──不只湊不夠人數,就算提了也凶多吉少。

  反同婚的崩潰,怪小英提的大法官(許宗力院長)主導,才會判定違憲。所以支持同婚的人士,不要呆呆的以為天上掉下來的禮物,應認清誰該記一支功,並給予公平的回饋。

  民主進步黨執政,台灣的民主就會大進步,再一次得到證明。

  反思一下,如果今天全部馬統的大法官,又藍營完全執政,會有這樣令祁家威「雀躍萬分」的結果嗎?

  同婚即將合法化了,那其它民主法案的通過,又會遠嗎?

2017.5.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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