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英九打算615日去香港,但1日才向總統府申請,依「國家機密法」應予以駁回,但小英不知在考慮什麼,竟到今天還沒決定。我想府內大概在找駁回的充分理由,以昭公信。

  我就提三大理由,證明馬桶不宜去香江:

  1.馬知道的機密太多:新政府剛接手,許多機密由前任留下,尚未失效,或對國家安全仍有極大作用,所以作為機密承載者,短期內,他不宜出國。必須一年半載,待新政府釐清之後,等他知曉的機密無效,或不影響國安,方可放行。

  2.馬有洩密前科:在「馬王之戰」他曾將偵辦中的案件資料,監聽的內容,對大眾公布。他又有大嘴巴的「失啼」性格,為了表現自己很厲害,什麼話都敢說。所以他不僅有刻意洩密的前科,而不自覺的失啼洩漏情況,也超乎尋常。最好等他像阿扁一樣,被關到腦部重創,才放他出國。

  3.馬有礙國家形象:他是有史以來最顧人怨的總統,傷害之大,連百年百億百萬黨員的大黨,都遭到土石流,二年之內,就失去三分之二地盤(地方、中央、國會)。馬如出國,人家會說:「這麼爛的人,台灣為什麼放他到處獻醜?」實在傷害國家形象。

  或者,外國人也許不知內情,被馬嘴騙得嘰嘰叫,則會說:「怎台灣人不長眼睛,把人間極品當成糞土之牆?」如此又害台灣遭人非議,傷及形象。而且,馬有八年之臭,非一言半語可說明白,實徒增國人困擾。

  一句話,馬英九下台後,應先沉潛,靜待機密消褪,司法追訴,不宜假裝八年任期功成名就,光榮退役,可以到處獻寶。

  建議小英總統對馬去香港一事,直接駁回,理由就這麼寫:

  「馬前總統申請日期未合規定,知道的國家機密太多,等新政府釐清相關機密的問題,再行審議。故此次礙難同意,請馬前總統為了國家安全惠予體諒。」

2016.6.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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